为全面掌握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情况,加强科研成果管理,现将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:
1、科研论文: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;
2、科研著作:正式出版的科研专著、译著、教材、工具书等;
3、专利:获得国家授权的的职务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;
4、科研项目:获得立项的各级各类纵、横向科研课题;
5、成果奖励: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鉴定及奖励成果;
6、学术交流:主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。
二、统计要求:
1、核心期刊论文,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(2011年版)为准,论文须提供复印件。
2、著作、教材、工具书等提供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。
3、《SCI》《EI》《ISTP》收录论文,须提供复印件和我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。
4、科研成果按二级学院(部)集中进行登记,机关人员按学科到相关二级学院(部)进行科研成果登记。科技处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。
5、请各位老师于2012年12月26日前将各类科研成果统计报送吕氏贵宾会网址0022办公室施庆乐老师处,电子文档发送至lsh@ycit.cn。
附件:科研成果统计表.rar